病
雨水爬过发梢,爬过脸颊,爬过胸膛。我忽然拉开嗓子就唱:
我没那种命啊!轮也不会轮到我。她像个天仙/她太美了/我那么平凡/我开不了口/心里面晓得/追她的结果/幸运的/不是我/我没那种命啊,轮也不会轮到我……
我从人行道走到马路中央,身旁不时有急驶而过的车辆,溅了我一身的泥水。
我在雨中走着,叫着,唱着,感觉自己就象一匹在荒漠嚎叫的独狼。
等我走到家的时候,雨已经停了,我身上也早已经干透了。我一躺到床上,头就开始拼命痛起来了。
我的床现在就对着窗口,不用抬头也能看见此时屋外的景色。也许是昨晚的那一场大雨,冲散了所有的阴霾,今天终于有一个入秋以来难得的好天气。湛蓝的天空中飘浮着一朵朵洁白的云。
我从小就喜欢这样一个人静静地看着天,有时候胡思乱想,有时候什么也不想。妈妈只要一看见我发呆的样子,总是笑着说我是个傻小子。我说我的确是个傻小子啊!
认识我的哥们都知道我一喝酒就容易脸红。这倒没错,哪怕只喝上一滴,我一张脸也立刻会红得象块猪肝。然而很少有人知道,我一看见女孩子也会脸红,而且从脸上一直红到脚底。
说出来真没人相信,象我这么一个魁梧结实的大个子,居然看见女孩还害羞!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我一看见有女孩子迎面走来就尽量远远地避开。
大家都说我这人太沉默。我只是觉得有些话大家都明白,不需要说;有些话说了也没用,还不如不说。何况一个人说话的时间多了,思考的时间就少了。所以除了瘦肉猪和口香糖以及篮球队的几个队友,在学校里我就没什么别的好朋友了。
我觉得自己真的平凡极了,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特长,想想也就是打篮球了。
倒不是因为我的球技有多么高超,也不是因为我有多么喜欢篮球这玩意儿。说心里话,这么多年我的全部业余时间就是篮球篮球,甚至让我有点厌烦了。
我始终没有放弃篮球是因为在比赛的时候,女孩们的目光会追随着我。
虽然我知道她们追随的其实仅仅是赛场上的那股力量和结实的肌肉,并不是穿三十六号球衣的这个我,但我不介意。
其实我内心是非常渴望女孩子的目光的。不仅我,相信每个男孩子都有类似的虚荣,只是很少有人敢承认。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不觉得害羞,女孩们的欢呼和尖叫声能象潮汐一样一波一波地推着我可以有无穷的力量向前冲。
从小学到大学,我大大小小参加过的比赛不计其数,但是恐怕我一辈子也忘不了的还是那一场球。那也许是我表现最糟糕的一次;也是在那一天,我第一次见到了你。
那次是我们系和留学生进行的一场友谊比赛。对方居然有一半是人高马大的黑人!就我将近一米八五的个头,站在他们跟前还是显得有点不起眼。看来这是一场几乎不用比试就胜负已定的比赛。
为了鼓舞士气,套句一些电视体育评论员老挂在嘴边的话,就是要赛出水平赛出风格,我们系里特意从外语系挑选了几个女生,临时组织了一支拉拉队。
这几个女孩特疯,一会扯开嗓子叫着我们每个队员的名字替我们加油,一会叽里呱啦地对着洋鬼子喊几句洋文。虽然我听不太懂,但从她们疯疯癫癫的表情也能猜出个大概来。
然而有一个高高瘦瘦的女孩却不一样,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时而探头关注一下比赛,时而挥挥手里的彩带,时而因为一个好球而轻轻地鼓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