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一切随风去吧
让一切随风去吧!很美的名字,是不是?可是这个带点诗意带点画镜的名字和我的文字差很远。没办法,这堆文字的第一个读者说,这种虫宝宝变蛾子的凄美的解脱,淡淡的无奈和白开水一般的现实感很合适。
(这是赞扬还是漫骂?)也许我的用词很暴力,但是我没有诋毁任何人事的目的,我只是讲故事。
从前……
爱上他,是因为他爱她。
这真的是一个很混蛋的逻辑,而且很混蛋地在我身上得到验证。
我熟知他,熟到我可以替他写回忆录,而且保证比他自己更详细。这大概是缘于同住一个屋檐下,而人在别的器官比较闲的时候,会自动加重嘴的工作量,已消化卡路里。当然我对他的关注也是原因。自然,我是熟知她的。
而她还不知道茫茫人海有这么一个小小的我是她的“下堂”情敌。
和电视里的八点档的肥皂剧有所区别的是:
第一,他不是什么坏人,也不是三贞九烈之辈(虽然这个词用在男人身上不太符合中国人的观念,但很合适)。或是说他是这世上比较正常的男人之一,也就是说,比较容易见异思迁,容易用下半身思考。不然,就不会有这段故事了。
第二,我是这世上最蹩脚的第三者,虽然我很想多给一点狐狸精的敬业精神。
我爱他,他不爱我,他爱她,我帮他追她……当然我还不能超脱到麻木,所以我依然痛苦不堪。你也许会说我爱他至深,能牺牲一切;而我比较喜欢的是激情燃烧过旺,以至大脑短路。
就象火柴盒和火柴一样,嚓的一声,在很短的时间内把该发生的和不该发生的都发生了,然后,火柴就熄灭了。当然还有几缕轻烟,那时跃界后相当艰苦的心理归位工程。
仍忍不住要说的是,虽然现在风淡云轻寥寥数语就说完的事,在当时我们也没少哭没少苦没少痛。这种而今识尽愁滋味,却道天凉好个秋的哑然,各位有过爱情的人都了解。
故事的结局是:我和他是比朋友好一点的朋友;5分钟前,我刚刚把他拳打脚踢地赶出我的狗窝,当然我没傻到让他看到这些文字,不过主因是他在炒菜,搞的我一屋子油烟;而他在厨房大喊要我和他打通宵游戏,作为今晚墩肉的代价,另一室友在嘲笑他的自不量力;桌上躺着他新女友的信和照片;而3个月后他将离开这个城市;而她,不知是在法国还是澳洲,早就和他断了联系。
没有生离死别,没有感人泪下,更没有公主和王子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但这就是结局,没有结局的结局本身就是一种结局。毕竟这人世间那有那许多的爱恨情仇。
好吧,我承认我讲的故事很蹩脚,但是还是给我点掌声吧。